文明施工费的返还主要依据工程进度和当地的具体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如果辖区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办理有关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关手续,并出具《准予划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通知书》,则可以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办理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划拨。
文明施工费用通常根据工程进度分次申请和划拨。例如,广西地区要求节点按比例支付,开工支付30%,过程达到节点支付30%,结构封顶支付剩余部分。
另一种常见做法是,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比算好后打入建筑管理处的银行账号,然后根据工程进度分三次申请文明施工费从银行转账到施工单位的账户上,具体比例为第一期50%,第二期30%,最后20%。
每次申请文明施工费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形象进度证明等材料到主管部门审核。
有些情况下,如天津市,规定已缴存的文明施工费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放弃退费。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要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预付安全措施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预付安全措施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措施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
综上所述,文明施工费的返还是根据工程进度和当地规定分次进行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和进度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的划拨和清退手续。建议您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当地政策,详细咨询当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财务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文明施工费的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