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普通批的录取方式如下:
北京市本科阶段的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
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的基本单位。
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多个专业。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本科普通批设置30个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专业组。
当报考同一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选考三科总成绩(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