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高考政策是自2014年起实施的综合性改革方案,其核心内容如下:
"3+3"分科制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等6种选择,实际以当年开设科目为准)
选考科目 :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7门中选3门
总分计算 :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数外各150分,选考科目每门100分
考试次数与成绩有效期
选考科目和高中学考均实行 2次考试机会 ,成绩当年有效
外语科目有"一考两用"机制,成绩同时用于学业水平等级和高考
多元化录取方式
采用"3+1+2"模式:3门统考科目+1门选考科目+2门综合测试科目(文综/理综)
综合测试科目涵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德、智、体、美、劳等方面
录取时综合考虑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分段录取
等级赋分改革
选考科目采用 1分赋分制 (2022年改革),共21个等级,分差为1分
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具体赋分规则待进一步公布
打破文理分科
全球首个实施"3+3"模式的省份,考生可自由选择科目组合,促进学科兴趣与职业规划
强化综合素质评价
将学生日常表现、社会实践、竞赛获奖等纳入评价体系,实现"全面评价、多元录取"
改革实施时间
改革于2014年启动,2017年正式实施首届新高考,覆盖多届学生
职业技能教育 :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条件
政策目标 :通过改革构建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招生机制,促进教育公平与学生个性发展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教育部门的官方文件及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