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权利包括以下几方面: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学校有权根据自身的章程进行自主管理,包括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作出管理决策。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政策、教学计划和大纲,自主组织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学校有权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并有权决定招生的具体数量和人员。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学校有权制定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生的入学、纪律、考勤、休学、转学、退学等进行管理,并有权根据学生表现实施奖励或处分。
给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校有权在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学校有权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并根据其表现实施奖励或处分。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学校有权管理和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确保教学活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干涉 :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校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这些权利使得学校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教育活动,确保教育质量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