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表演艺考的考试科目及内容如下:
文学作品朗诵:考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运用有声语言的能力。
自选曲目演唱: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音色、音质、音准和节奏感。
形体技能展现:考察考生的身材比例、形象气质、协调性、灵活度及肢体语言表现力。
命题即兴表演:考察考生的创造力、表现力和即兴表演能力。
形体形象观测:考察考生的身材比例、形象气质和仪态。
台步展示:考察考生的走秀技巧和舞台表现力。
才艺展示:考察考生的艺术才能和表现力。
文学作品朗诵:考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和表达能力。
命题即兴表演:考察考生的创造力和即兴表演能力。
叙事性作品写作:考察考生的写作能力和叙事技巧。
音乐类:采取笔试+现场录制形式,考察考生的声乐和音乐理论知识。
舞蹈类: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考察考生的舞蹈基本功、表演和即兴能力。
播音与主持类: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声音塑造能力和主持技巧。
建议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有针对性地准备和练习相关考试科目,以在考试中取得最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