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督察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监督监察客运部门执行规章、文电情况;
2. 检查旅客检票、进出站等服务质量;
3. 检查站车环境卫生情况;
4. 检查客运职工作业标准执行情况;
5. 监督监察旅客运输工作中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况;
6. 监督监察客运服务设备、设施运用情况;
7. 受理旅客对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的投诉;
8. 负责查处上级和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提出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问题;
9. 对违章违纪和影响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进,予以经济处罚及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旅客运输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客运行业的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