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音乐学专业属于 艺术学门类,具体为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该专业的学科代码为130202,学制为四年或五年,毕业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专业的业务培养目标是:
1. 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的人才。
2. 具备一定的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
3. 能够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该专业涵盖以下内容:
1. 音乐史论
2. 音乐教育
3. 音乐表演
4.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5. 音乐美学
6. 音乐治疗等多个方面。
音乐学专业的学生主要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他们可以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
此外,音乐学专业还分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种,师范类主要培养音乐教师,非师范类则侧重于音乐的研究、创作和表演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