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8年11月2日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经上调至每月5000元。因此,如果一个人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其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个税起征点(5000元)
由于工资收入为5000元,且没有提及其他扣除项(如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因此应纳税所得额 = 5000元 - 5000元 = 0元。
根据最新的税率表,工资范围在5000元及以下的部分,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 = 0元,因此应纳税额 = 0元 × 0% - 0元 = 0元。
综上所述, 工资50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0元。这一结论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