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中的过失指的是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导致审计工作出现失误或不足,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行为。过失可以根据其严重程度分为两类:
也称为一般过失,通常指审计人员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缺少职业上应有的合理谨慎。例如,未能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审计证据就出具审计报告。
指审计人员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没有保持,对重要业务或事项不加考虑,甚至完全违背了审计准则。例如,在应该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时因疏忽而未能发现。
评价审计人员的过失时,通常以其他合格审计人员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