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单位,即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非单位的职位主要包括:
负责整个民非单位的运营和管理,可以是个人出资并担任,也可以是多人合伙出资举办。
在民非单位中从事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事、项目策划与执行等。
根据民非单位的业务需要,可能包括教师、医生、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处理单位的行政事务,如文档管理、会议组织等。
民非单位的职位设置和职责分配会根据单位的规模、业务需求和宗旨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