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自考中,英语免考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PETS-3级及以上证书: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PETS-2级及以上证书: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
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
英语(二)代替课程:可以用其他三门课程的学分来代替英语(二),例如公共管理+社会学概论+其他选考课程。
在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栏目,进入自考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
提交材料: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给县(区)考办。县(区)考办收集材料后,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审核与反馈: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年龄条件:大学注册时年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